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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水电气公交殡葬强制消费可举报
2017-06-30 08:10:56 来源:大庆网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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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0日讯 安装或更换水表时,强制购买安装供水公司提供的水表;对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公用企业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类似这样的事情,你是否遇到过?这些行为合法吗?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管局获悉,即日起至10月20日,我市将对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背市场经营原则,指定设计单位、指定设备采购、指定安装单位的“三指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全面“开刀”。

   对共性行业问题“伤筋动骨”

  公用企业原本是为企业和市民服务的,但如果利用自己的独占地位,违背用户意愿,强行要求用户接受指定的某些服务,这是坚决要禁止的。

  据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指定服务、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条件等限制竞争行为、垄断行为十分突出。“公用企业以及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其提供的强制、垄断服务,对企业而言,严重影响了发展。对市民来说,也是深深伤害了切身利益。”

  因此,此次整治必须要见效果。工作人员表示,此次专项整治为期4个月,他们将通过集中行动,集中查处一批典型事件,对具有普遍性、共性的行业问题要所有触动,要“伤筋动骨”,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

   专项整治向五类行为“亮剑”

  那么,公用企业及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有哪些?

  比如,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通信、交通运输、市政停车、殡葬、气象、银行、医疗、教育等,凡是为公众提供产品、服务或由公众使用的业务或行业都属于此次整治范畴内。

  这些企业的哪些行为又属于强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呢?

  工作人员说,公用企业强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有很多种表现,仅以供水、供电、供气、交通、殡葬、物业这六个重点整治的行业来说,市民如发现以下情形,可打电话进行举报。

  首先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限定用户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或服务。如:用户申请安装或更换水表时必须购买安装供水公司提供的水表;用户申请接入城市供水管网时必须由供水公司施工;限定用户只能将所开发住宅小区的燃气管道工程交由燃气公司承建等。

  ●限定用户只能购买和使用其他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经销的商品或服务。如:以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等名义,强制用户接受指定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用户申请用水时,以“用户须知”或以函件的形式明示或暗示用户接受由供水公司指定施工单位;指定工程原材料(如电线、电缆、变电设施)品牌或供应商等。

  ●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或其指定的经营者的不必要的商品或服务。如:在提供建设项目施工临时供水服务时与户表工程建设进行捆绑交易;在提供城镇天然气供气服务时,以格式合同的方式将供气与按修正系数收费进行捆绑等。

  ●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如:以商品质量不合格或不了解安装技术等借口,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

  ●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如: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

  ●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用户收取“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保险(如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其次是,公共交通企业。

  ●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

  ●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三是,殡葬行业企业。

  ●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

  ●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

  ●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四是,物业管理行业。

  ●超出收费标准代收水、电、气等费用;

  ●在委托代收费用时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在办理入住过程中强制业主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等。

   发现公用企业有违法行为可举报

  “不走过场,不做样子,这次专项整治要见成效。我们将关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集中力量以1-2个行业为重点,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类型案件的查处。”采访中工作人员如是说。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确保整治顺利进行,行动中他们将与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沟通协调,强化联动,破解执法难题。此外,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更是“毫不客气”,不仅及时向社会曝光,还将借助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有关行政处罚信息,有力震慑违法经营者。

  同时,工作人员也希望,广大企业和市民能积极参与到此次专项行动中来,对损害自身利益和权益的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6367881、6186396。

责任编辑: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