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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拔智齿引发骨髓炎折腾半年险毁容 牙所被判赔50万
2017-07-08 06:44:00 来源:生活报  作者:孙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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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7月8日讯 就因为拔了颗牙, 38岁女子任某引发骨髓炎,右侧下颌骨骨质坏死,不得不多次住院治疗,切除部分下颌骨,又拔了4颗牙,还导致脸部留疤、骨骼变形,任某忍痛经过6个多月的反复治疗,病情稍见稳定。最后,任某将给她拔牙的牙所告上法院,最终获得50余万元的赔偿款。

  2016年2月,哈市38岁任某右侧智齿长出,疼痛难忍,便到辖区的牙所治疗。牙医建议其拔掉右侧的智齿,否则疼痛会不定时发作。任某听从建议拔掉这颗智齿,不料回家后,拔牙的伤口迟迟不见好转,整个右侧脸颊反倒都肿胀起来。4天后,任某疼痛难忍,甚至出现休克症状,便立即到哈市正规医院就诊,确定为右下颌骨骨髓炎,需要住院进行切骨、消炎治疗。任某立即住院进行了第一次手术,切除了囊肿和部分右下颌骨,拔掉两颗牙齿。治疗一个多月后出院,因病情仍未好转, 2个月后,任某再次住院,再次进行了下颌骨部分切除手术,手术中取出大块坏死的骨质,而且任某又拔掉了两颗牙齿,同时植入两颗牙齿,还进行了部分截骨手术。前后经过6个多月的反复治疗,任某的病情才算稳定,但是医生说后续她还要进行面部修复、植骨、牙齿种植等多项修复手术,才能恢复到拔牙前的容貌。治疗期间,任某多次找到牙所沟通赔偿事宜,均被牙所以自己拔牙无违规操作,引起并发症是任某自身身体原因为由拒绝赔偿,任某无法接受此说法,向法院起诉。

  经法院指定,当事人双方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对任某的伤情进行鉴定,牙所的医疗行为存在一定过错,与任某现存后果存在一定因果关系,牙所需承担75%责任,鉴定任某伤残程度为7级。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司法鉴定,牙所的医疗行为对任某的伤害后果承担75%的赔偿责任,任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以及后续治疗费、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产生费用68万余元,故法院判决牙所赔偿75%费用,共计50余万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牙所方面负担。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