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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试点“轻刑快审” 从立案到宣判大致只需要30天
2017-07-10 08:53:05 来源:大庆网  作者:陈春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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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刑快审庭审现场。

  东北网7月10日讯“7起案件,共用1小时零10分审结,平均10分钟一起。”乍一听,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但是了解内情后,你就不得不为这种新型的审案方式——轻刑快审点赞了。

   公、检、法合力实现快审快结

  7月5日上午,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晨勇在刑事科技法庭首次适用轻刑快审机制集中审理了7起刑事案件,其中6起危险驾驶案,1起交通肇事案。9时20分,李法官宣布开庭,10时30分,全部庭审结束。

  这是让胡路区法院被确定为轻刑快审示范院后的首次尝试。

  轻刑快审,指对一些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的案件,压缩程序,减少羁押时间,通过公、检、法三机关合力实现快审快结。适用该程序审理完毕的案件,都会被从轻判处。

   “六类案件”适用快速办理

  今年3月3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让胡路区法院确定为轻刑快审试点单位。

  随后,让胡路区所辖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同出台了《大庆市让胡路区关于建立刑事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中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的;适用法律无争议的;犯罪嫌疑人及案件当事人对适用快速办理机制无异议的;无民事赔偿问题或民事赔偿问题无争议。

  以下案件优先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危险驾驶案件(乙醇血样检测鉴定结论出具次日起);交通肇事案件(对赔偿无争议;事故责任认定、鉴定意见出具次日起);伤害案件(以伤情鉴定出具次日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涉油案件;其他需要作价的,以价格意见出具次日起);盗窃、毁坏财物案件(需要作价以价格意见出具次日起);信用卡诈骗案件;妨害公务案件;寻衅滋事案件(需要作价以价格意见出具次日起);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开设赌场案件;聚众赌博案件;其他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本细则第五条规定的案件。

  快速办理案件各办案机关的时限,侦查机关7日(立案并采取强制羁押措施后),检察机关7日,审判机关16日(包括判决生效10日),共30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的含双休日、节假日,办案人员占用双休日、节假日的,经科、庭负责人同意,可以自选串休时间)。

   法院“三手抓”轻刑快审

  让胡路区法院的轻刑快审机制从“案件类型轻微、审理快速高效、严格程序转换”三方面入手。

  案件类型轻微。该机制针对符合《细则》中规定并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7起案件均为事实清楚的轻微刑事案件。

  审理快速高效。庭审现场,李法官集中查明身份信息、前科劣迹情况及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集中告知庭审中享有的权利义务,不再逐人、逐项查明、告知。此外,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简化庭审程序,实现了从立案到宣判6个工作日完结的高效审理机制。

  严格程序转换。在7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法官发现2起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转为普通程序。

  轻刑快审针对案件的各个节点,从立案侦查到刑罚执行,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实现了快速流转、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兼顾效率与公平,将尊重人权提升到新的高度。

责任编辑: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