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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出台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新政策
2017-08-04 18:51: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思男 陈南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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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4日(刘思男 记者 陈南竹) 近日,我省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我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现役期满2年内或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服现役期满复学毕业后2年内,在参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意见》明确,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的,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各地还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此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等;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