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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怕被坑! 网店不亮"身份证"最高罚1万
2017-08-08 10:33:40 来源:大庆网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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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8日讯 网上商家,鱼目混珠,真假难辨,消费者很容易掉进陷阱引发网购纠纷。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管局获悉,大庆市全面推行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即:凡在网上做买卖的商家都必须领取“电子标识”或自行公开营业执照,如果不按规定公开的,将面临处罚,最高罚款一万元。

  网上经营须亮明“身份”

  网络交易中,卖方想要取信于买方,要比线下交易难得多;而买方对于卖方的相关信息,通常也是真假难辨。

  网上亮照,就是规范网络商品交易的一个重要手段。“以前,一些不良商家花个百把块钱先做个网站,然后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一旦被投诉了,经营者关网走人,消费者维权无门。而如果商家在网上亮明‘身份’,这样的事情今后会越来越少。”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网购时,一旦点击平台的“身份”信息,便可显示经营者的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能有效区分合法经营主体网站和非法经营主体网站,避免选中不良商家,从而降低网购风险。

  “电子标识”可免费申领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在大庆市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电商,无论是从事服务还是商品交易的企业,也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均须“亮照”经营。

  “亮照”经营的方式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工商电子标识”,企业可登录安信网(//www.eits.org.cn/),点击“工商电子标识申请”进行申领加载。

  方式二是,自行公开营业执照,企业需要下载工商标识图标,并将图标添加在网站主页的最下端,使其与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链接,点击此图标后能够在线显示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实现“亮照”经营。工商标识图标在网址://pan.baidu.com/s/1gd8F4GV进行下载。

  工作人员表示,电子标识的审核、发放不收取任何费用。电子标识是网络经营者表明诚信态度,防范证照被冒用、篡改的最佳选择。

  未“亮照”经营将被处罚

  电子标识对消费者来说是一道防火门,对网络经营者来说也是一把保护伞。采访中,一些网络经营者表示,把企业证照自发上传到页面,容易被不法分子冒用。而市场监管部门审定后发放的“电子标识”,既能保证企业信息安全,又可以取信于消费者。

  据介绍,目前大庆市登记注册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站网店有700余家,这些商家都必须“亮照”经营。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组织抽查,对发现的未按规定加载电子标识的网站,将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