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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将直接被简易注销
2017-08-12 09:45:53 来源:生活报  作者:陈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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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12日讯 9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简易注销的方式,办理注销登记。截至目前,我省共办理企业简易注销4012户,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37.6万户。据了解,个体工商户符合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等6种情形之一,视为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简易注销。

  哪些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

  据介绍,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立未满3年,未开业(自设立之日起未开展经营活动)或无债权债务(申请注销登记时对外没有债权债务)的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不适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企业免于报纸公告、免于向企业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清算人备案登记。个体工商户符合6种情况之一,登记机关将直接为其办理简易注销:1、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2、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

  4、不在登记经营场所经营或经营场所不存在,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

  5、登记机关收到有关行政机关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满的通知后,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逾期未办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