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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 涉及征地补偿、义务教育等领域
2017-08-21 07:57:30 来源:生活报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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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8月21日讯 1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哈尔滨市道里区等7个县(市、区)为国家级试点单位,铁力市等8个县(市)为省级试点单位。2018年8月底前完成国家试点各项任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试点各项任务。

  《方案》确定哈尔滨市道里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牡丹江市东宁市、佳木斯市汤原县、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鸡西市密山市和绥化市肇东市等7个县(市、区)为国家级试点单位,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确定伊春市铁力市、双鸭山市友谊县、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鹤岗市萝北县、黑河市逊克县、绥芬河市和抚远市等8个县(市)为省级试点单位,围绕医疗卫生、城乡规划、税收管理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未纳入试点的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试点工作。

责任编辑:彭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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