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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明确社会力量办诊所及门诊部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2017-08-23 18:22:07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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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3日讯(记者 杜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释放优质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黑龙江省出台文件,明确提出我省社会力量举办诊所、门诊部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在实际工作中,有群众反映仍存在审批行为不规范、审批事项不明晰、审批效率低下等情况,甚至部分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阻碍诊所及门诊部的发展。为进一步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管,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黑龙江省要求放宽准入,社会力量举办的诊所及门诊部的设置,不再受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各有关部门不得以规划等为由不受理行政相对人的设置申请,取消服务范围、服务量等非技术标准的限制。

  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诊所及门诊部审批包括设置批准和执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在征得利益相关方同意后均可提出设置申请。诊所及门诊部建设完成后,由设置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验收合格,分别单独进行执业登记,方可开展诊疗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符合设置条件的,必须当场及时受理,确保做到“四零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时限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9月10日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门诊部和诊所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畅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营造有利于扩大供给、公平竞争的发展和服务环境。

  省、市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对各地门诊部和诊所审批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运行流程不畅、不受理设置申请、超时限办结、推诿掣肘、明通暗卡、告知不明、私设门槛等问题要强力抓好督促问责,无论涉及任何人坚决一查到底,触犯法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省卫生计生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451-85971053,85971108(中医),发现问题从严查处、逐级问责,确保促进社会办医工作扎扎实实取得成效。

责任编辑:彭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