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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
2017-09-26 10:11:45 来源:东北网-佳木斯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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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6日讯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宴请;

  二、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送节礼;

  四、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五、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六、严禁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基层单位或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七、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八、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张桌”宴请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

  十、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各级党组织和部门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重要意义,对“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隐蔽性保持清醒认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早部署、早提醒、早打招呼,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利用“两节”特殊节点搞吃喝送礼等隐形“四风”问题。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和查处“隐身”“变异”问题。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

  举报网址:www.jms12388.gov.cn。

  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马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