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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装使用基于电子地理信息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应用系统(移动端)的通知(黑安监办发〔2017〕36号)
2017-10-27 13:48:42 来源:黑龙江省安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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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安装使用基于电子地理信息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应用系统(移动端)的通知(黑安监办发〔2017〕36号)

  各市(地)、省直管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使用基于电子地理信息的危险化学品数据应用系统(移动端)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时安装使用应用系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所有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安装使用应用系统,并及时与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沟通,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应用系统安装和身份核准验证工作。

  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各地要认真汇总本地区使用应用系统过程中发现的需改进完善的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要加强管理指导,指定专人维护好安全监管部门用户人员名单信息,及时更新调整,对各地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及时汇总,经省安监局省定后上报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

  三、积极配合完善应用系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要监督指导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及时开展登记工作,按时上报信息变更、复核换证申请,积极配合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整改登记企业数据信息不全面、不准确问题。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要将使用情况定期上报省安监局。

  请各地迅速将通报传达到辖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

  省安监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存友:18104605880

  省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民安:13836172557;王戈:13039966005。

  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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