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30日讯(记者 张璐 编辑 张广义) 近日,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函【2017】514号)文件要求,就呼兰区展开认定工作。
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对象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呼兰区行政区域内,符合黑教师函【2017】51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和2016年以前(含2016年)毕业的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7年10月30日—11月6日,每天7:00—24: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人员(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二)体检的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1.体检时间:11月7日
2.体检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处,呼兰区卫生路160号(北医院)
联系人:赵鸿生,电话:13945642333
3.具体要求:
(1)申请人持体检表空腹参加体检;
(2)早7:00至9:00进行验血和胸透,其他检查按医院要求进行;
(3)向医院缴纳体检费;
(4)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呼兰区教育局五楼501室(呼兰区南二道街184号)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印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往届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报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助级职称证或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采用PDF格式彩色正反面打印2份)和《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325*240毫米1个);
(8)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9)《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或《黑龙江省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提供);
(10)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背面贴双面胶,注明报名号、申请资格种类、姓名、身份证后4位)。
领取教师资格证的日期以呼兰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hulanjiaoyu)发布的日期为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装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