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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抓住五个关键环节 拓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
2017-11-23 15:01:2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段春山 张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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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黑龙江高院在鸡西市召开全省法院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现场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交流改革经验,拓展改革成果,督促改革进度,进一步推进改革深入开展。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史景山参加会议并讲话。鸡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致辞。全省16个中级法院和2个省直管基层法院参会人员汇报了改革情况,观摩了鸡西市鸡冠区法院示范庭审。

    会议现场。

  据悉,2017年8月,黑龙江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法院采取制定方案、制发配套文件、成立督导组、推动“繁简分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策应性改革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促进了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提高了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率和律师辩护率,庭审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与会人员在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观摩庭审。

  2017年8月至10月,全省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共召开庭前会议262次,证人、鉴定人及侦查人员出庭97人次,委托或指定辩护人1631人次,有838起刑事案件当庭宣判。建立了“轻刑快审”机制,大部分一审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作用明显。

  9月,黑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高院起草的《关于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标志着这项改革在黑龙江进入了攻坚阶段。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坚持各政法单位、不同地区和各项改革三个整体推进,确保改革协调发展。要抓住证人、鉴定人和侦查人员出庭、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控辩对抗和当庭宣判五个关键环节,力争改革取得突破。要搭建一个共享平台,推进改革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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