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17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大伟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郑颖辉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永刚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刘恒源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陈永刚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闫谦逊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大伟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批准免去:
刘恒源的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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