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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贷款额度上限 商品房最高可贷60万
2018-04-10 10:03:21 来源:大鹏新闻网  作者:徐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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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0日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1日起,放宽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租房等6项提取时限;商品房最高可贷60万元,产权转让房(二手房)最高可贷50万元等多项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开始施行,我市30万名职工将从中受益。

  据介绍,缴存新政主要调整为,委托银行归集调整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主归集,有效维护缴存人利益;简化规范业务流程,6项业务纳入电子档案管理;实现缴存业务通存通办,市区缴存网点增加到4个;单位可签订托收协议实现按月自动缴存,6月起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在线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缴存基数调整、封存和启封等业务;取消纸质票据,全部电子票据在线下载;港澳台同胞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享有同等待遇。

  而提取新政主要调整的内容为,取消5项提取要件,合并3项房产信息查档要件;放宽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租房等6项提取时限;实现跨行支付,提取转账银行增加到6家;实现全市9个业务网点通提;6月起偿还(提前)公积金贷款、已到法定退(离)休年龄等3项提取业务可网上办理。

  此外,个贷新政主要调整的内容为本地及异地缴存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规定的均可作为共同借款人;调整房屋套数及贷款使用次数限制,支持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停止受理借款人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借款人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申请;调整贷款额度上限,商品房最高可贷60万元,产权转让房(二手房)最高可贷50万元,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最高可贷40万元;因法定原因可协商依法变更并重新签订变更协议。精简流程和要件,可以当天完成贷款申请、资格审核和借贷合同签订,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最多跑一次”。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