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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一季度开出3555.18万元环保罚单 哈尔滨双鸭山超1千万
2018-05-24 18:44: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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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4日讯(记者 刘嘉) 24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近日,省环保厅通报2018年一季度全省环境行政处罚与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开出3555.18万元环保罚单,案件数及处罚金额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罚金数额创历史新高。

黑龙江省环保执法检查。图片由黑龙江省环保厅提供

  今年一季度,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71件,罚款数额3555.18万元。实施配套办法案件总数44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3件,罚款790万元,同期减少56.3%;适用查封扣押案件共16件,同期增长60%;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18件,同期增长500%;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共5件,同期增长150%;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件,同期增长100%。

  其中,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方面,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双鸭山等市案件数较多;哈尔滨、双鸭山、大庆、牡丹江罚款数额较大,其中哈尔滨、双鸭山罚款超1千万元。大兴安岭、黑河、七台河、鸡西等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少,大兴安岭无行政处罚案件。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情况方面,牡丹江、绥化适用配套办法案件较多,其中,哈尔滨、大庆、双鸭山一季度实施了按日连续处罚;绥化一季度有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案件;佳木斯、双鸭山、伊春移送行政拘留案件较多;牡丹江、绥化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案件数较多。而鸡西、鹤岗、黑河一季度配套办法案件适用空白,哈尔滨、大庆、七台河、大兴安岭仅1件适用配套办法案件。

  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健全严惩重罚机制。对违法问题多发、日常执法监管薄弱的地区,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作为重点监管地区,督促其依法履职。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处罚报送制度。同时完善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移送,严防出现“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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