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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多举措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受理信访事项
2018-06-07 13:33:50 来源: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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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7日讯 记者近日获悉,齐齐哈尔市在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举报受理信访事项办理报送工作中,全面提高举报案件办理和反馈工作主动性,严格落实“立查立改、边督边改”要求,全市上下多举措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工作期间涉及齐齐哈尔市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确保举报案件办理、反馈及整改工作能够按时限、高质量完成。

  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领导包案制,逐一明确具体问题负责人,督促责任落实到位。设立专门机构,建立沟通顺畅、衔接有序的工作机制,指定案件办理联络员与市协调联络组对接,及时接收转办的举报案件,反馈办理结果,案件办理联络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案件,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办理原则,严禁“一刀切”,严禁“层层加码,层层提速”,准确核实、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案件办理质量予以高度重视,扎实做好举报案件办理和反馈工作,对案件办理反馈情况较差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市迎检联络组予以公开通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还要对举报事项快查快处,对转办案件逐一核实,建立问题台账,制订整改方案,逐个问题明确领导责任和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过程中,综合考虑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客观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区分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应迅速整改到位;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详细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严格按时序节点推进整改,力争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结束前,在问题整改上有动作、有进展、有成效。已经办理完结的案件,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确保交办问题落地有声、反馈及时。整改进展情况应及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如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为确保及时转办举报案件,齐齐哈尔市要求每日上午10时至下午2时,市迎检联络组逐一将举报案件转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收到举报案件后要立即开展案件办理、结果上报工作。对举报案件办理、上报不及时,影响全市整体工作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将给予责任追究。对于反馈案件办理情况,齐齐哈尔市也提出了详细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应于收到举报案件后第4日上午8:30前将举报案件办理情况报送对应的属事市直部门审核,属事市直部门收到举报案件后应当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抓紧办理,并审核其上报材料,将最终举报案件办理情况于收到举报案件后第4日下午2时前报送至市迎检联络组。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