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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治污净水”行动 实施方案发布 全力推进韩家洼子及东部垃圾处理场生态修复工程
2018-07-26 08:58:45 来源:生活报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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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7月26日讯 2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2018年黑龙江省“治污净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方案》要求,全面清查阿什河、肇兰新河等污染较重支流沿岸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畜禽养殖污染、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搬迁、生活污水及垃圾清理等情况。严肃查处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等违法行为。利用三年时间,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方案》要求,对阿什河、肇兰新河流域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哈尔滨市、大庆市、绥化市、垦区要按有关要求,对阿什河、肇兰新河流域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哈尔滨信义污水处理厂、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肇东市中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有限公司等一批提标改造及道外韩家洼子及东部垃圾处理场生态修复工程。确保阿什河流域年底前消灭劣V类;肇兰新河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提前谋划、部署重点流域涉水企业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各地市要加大对河道内设置污水排放口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和频次,重点打击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及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利用三年时间,全力打好流域治污攻坚战,切实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方案》指出,7月31日前,完成“治污净水”方案制定。12月1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方案》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超标、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未按要求整改的,实施按日计罚;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改造不到位、环境管理不规范、涉嫌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企业和突出环境问题,依法启动按日连续处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措施。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