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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一部补助15万 哈尔滨拟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助
2018-08-23 10:27:39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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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8月23日讯 备受市民期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有望实现啦!22日,记者从省电梯行业协会获悉,日前,哈市住建委就《哈尔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发函征求意见。此外,《方案》(征求意见稿)将资金补助纳入其中,政府将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给予定额资金补助。

  成立市区两级工作服务平台

  《方案》适用于哈市市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未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未被列入危险房屋范围;5层及以上多业主共有的住宅楼;不得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并符合规划、建设、消防,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特种设备技术规范要求。

  《方案》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设立行政许可和审批程序,由市区相关部门成立市区两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服务平台,为此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统筹协调等服务。其中,市级服务平台由哈市住建部门牵头,哈市规划、消防、哈市场监督、财政、城管等部门,以及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共服务单位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对区级服务平台技术指导、市级补助资金筹集;区级服务平台由区建设部门牵头,区级消防、区市场监督、财政、城管、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以及供水、燃气、供电、供热等公共服务单位驻区分支机构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受理业主申请、对迁移管线的踏查确认、对设计方案中涉及占压“五线”、绿地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筹集区级补助资金并负责市区补助资金的发放。

  操作实施共分7步

  《方案》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以下程序操作实施:

  第一步:由业主协商达成意愿并确定实施主体;

  第二步:由实施主体委托设计单位制定设计施工方案;

  第三步:由实施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区级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由区级服务平台组织相关公共服务单位对项目现场进行踏查,论证公共管线迁移可行性、管线迁移和电力增容所需费用,并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现场踏查结果,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指导,避免设计方案出现占压“五线”及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同时,实施主体会同设计单位,根据技术指导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对存在技术难点、需要市级相关部门指导的,区级服务平台可将设计方案报送至市级服务平台,由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第四步:由实施主体组织相关业主选定工程施工企业和电梯安装企业、确定资金预算及筹集方案、选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制定电梯后续维保和管理方案;并组织业主就相关方案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后,告知区级服务平台;

  第五步:由区级服务平台将设计方案向小区业主进行公示,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牵头予以调解。对无异议的,由区级服务平台向实施主体出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支持和服务告知单》;

  第六步:由实施主体组织开展工程施工及电梯安装;

  第七步:为电梯交付使用后,实施主体向区级服务平台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市、区两级服务平台按分担比例拨付补助资金,由区级服务平台统一向实施主体发放。

  每部电梯有望获15万元补助

  在资金补助方面,《方案》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按照相关业主共同协商确定的资金筹集方案进行筹集。为减轻业主负担,政府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每部电梯15万元给予定额资金补助,市、区财政按照6:4比例分担;考虑到双城区目前正执行县级财政体制,其政府补助资金由双城区财政全额承担。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