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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督导秸秆焚烧 层层落实责任
2018-09-28 09:08:30 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  作者:徐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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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8日讯 近日,记者从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要求,切实加强牡丹江市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依据《黑龙江省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要求,打好这起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令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期间,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和财政资金扣缴。

  明确各级职责完善工作制度

  据介绍,《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要求自2018年9月15日至12月10日,翌年3月10日至5月15日,所属行政区域内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实现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提供的牡丹江市境内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数据大幅度下降。按照“边收边清”原则,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小街背巷的秸秆、玉米皮等得到全面、彻底清理。

  具体责任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应成立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环保、农业、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承担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监督管理责任,要专人负责,集中办公,做到定车、定人、定任务、定职责。

  各级政府都要制定考核办法

  此外,要明确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小组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县(市)、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社区),村(社区)与每户村民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人,田块包干到人。制定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宣传工作方案,加大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宣传力度,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全面覆盖。

  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观测点、瞭望哨,各行政村要成立3-5人的巡查队,同时根据村(屯)规模大小建立应急灭火队伍,配备消防器材及交通工具,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要确保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后,第一时间组织灭火处置。

  制定专人做好信息报送和案件查处反馈工作,对于卫星监测到的焚烧火点及焚烧黑斑,要认真核查并及时上报。

  各级政府要制定有效解决农作物露天焚烧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对各乡(镇、街道)秸秆有效解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提供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数据和省级、市级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信息,依据《黑龙江省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期间,依法依规实施责任追究和财政资金扣缴。

责任编辑:张广义

【专题】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