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市鼓励热企提高室温供热“抽条”不整改清退
2018-10-10 11:09:30 来源: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雪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东北网10月10日讯 近日,哈市住建委下发《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供热企业供热质量服务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了激励和惩戒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列为严重失信企业,不得新建热源,减少供热规模,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仍不合格、且拒绝退出的,按照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清退。

  室温不达标扣分超达标温度加分

  供热企业考核指标中,供热质量达标率超过99%(含)为满分,每下降1‰,扣2分。平均供热温度每超过法定达标温度1℃,加2分。用户满意度情况。用户满意率超过99%(含)为满分,每下降1‰,扣0.2分。供热投诉及办结情况,有效供热投诉率低于1%(含)为满分,每提升1‰扣1分。

  未按要求时间开展供热系统热态调试运行扣5分。每比规定时间提前1天开展热态调试运行加1分,每比规定时间延后1天停热加1分。

  出现供热故障、抢修超时都扣分

  在供热系统稳定运行情况方面,每出现1次影响面积10万㎡(含)至50万㎡的供热故障扣1分,每出现1次影响供热面积超过50万㎡(含)至100万㎡的供热故障扣2分,每出现1次影响供热面积超过100万㎡(含)的供热故障扣3分,出现以上情况不向区供热主管部门报备扣10分。

  供热故障影响面积小于10万㎡且抢修时间少于8小时(含)不扣分,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向供热主管部门报备扣10分。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每超过1小时扣0.2分(不论面积)。

  考核方式多方参与群众监督

  供热企业考核总分值为140分,其中基础分值为100分,附加分值为40分,供热企业考核等级根据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为A级优良企业、B级合格企业、C级不合格企业三个级别。

  供用热双方和供热监管部门三方共同参与到考核当中,重视用户意见,抽测室温用户签字确认,投诉办理件件回访;考核打分时,应邀请居民代表进行监督。全程考核、每月排名。街道办事处可结合走访住户、上门服务、入户调查等办事时机,随机抽测用户室温和发放用户满意度调查问卷;街道办事处每周开展专项测温和调查用户满意度活动不少于一次。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供热企业考核档案,记载供热企业考评信息。

  逾期未整改将组织清退

  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依照考核等级对供热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差异化管理:A级优良企业,年度考核优良企业,列为诚信企业,当供热企业提出新建热源项目和增加供热面积时,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管网施工涉及路面恢复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B级合格企业,年度考核合格企业将敦促企业在现有规模基础上,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月考核合格企业要求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向上发展。C级不合格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企业,列为严重失信企业;不得新建热源;减少供热规模;扣发政府对企业的奖补资金;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仍不合格、且拒绝退出的,按照法律规定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清退。

责任编辑:姜继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