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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
2018-12-29 17:27:3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张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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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9日讯(记者 张璐)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获悉,日前,绥化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肇东市五里明镇榛柴村党支部书记王彦清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6月,王彦清在家中为孙子操办升学宴,共收受礼金3.02万元。2018年6月,王彦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安达市税务局万宝山分局科员李艳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18年4月,李艳按照减免税款政策为纳税申报人景某办理了清税证明,收受景某人民币600元。2018年9月,李艳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望奎县交通局运输公司原经理李百春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至2017年,李百春在组织会议、迎接上级检查时,多次用公款购买酒水、香烟用于接待。2018年10月,李百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绥化市北林区永安满族镇畜牧站工作人员雷清文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雷清文在清明节放假期间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2018年5月,雷清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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