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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4-12 18:23: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王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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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4月12日讯(记者 王春颖)记者从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获悉,日前,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加格达奇区盐业公司负责人吴彦文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3月,吴彦文指使出纳员王某某将收取的个体户张某某租金1.2万元,以账外账形式私存于单位保险柜,并将其中1000元用于支付单位招待费用。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吴彦文存在多次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1月,吴彦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盐业公司被责令将出租库房的租金依规入账。王某某已另案处理。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旗分局局长吴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3月,吴刚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万某某更换证照过程中违规提供帮助,并在新证换发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万某某“好处费”800元。2018年11月,吴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漠河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王咏富违规办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1月,王咏富为儿子操办婚礼单方设宴28桌,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1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2月,王咏富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款已退回。

  塔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邢继铭违规办宴问题。2018年7月,邢继铭以儿子结婚为由,分期分批操办婚宴23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8月,邢继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阿木尔林业局职工医院工会主席毕国全套取截留资金、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毕国全用虚假姓名套取困难职工补助款2000元,其中1800元用于公款吃喝;将2016年和2017年收取的工会会费私自截留3400元,其中600元用于公款吃喝。2018年12月,毕国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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