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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河湖“清四乱”初战有成果
2019-05-12 07:38: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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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5月12日讯 省总河湖长第1号令下发以后,我省从4月17日至7月19日针对全省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战”,截至4月30日,全省排查出11187个问题,已整改销号6138个,销号率54.9%。

  记者了解到,4月18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百日攻坚战”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百日攻坚战”的主体作用,市县乡三级河湖长要具体负责河湖“清四乱”组织行动。7月19日前,全省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清四乱”任务必须全部完成。

  4月22日,省河长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水利厅联合召开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和松嫩两江干流围堤整治推进会议。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和松嫩两江干流围堤清理取得实效,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钢牙啃硬骨头”精神,全力以赴打好河湖“清四乱”攻坚战。要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和责任。年底前要完成其他河湖和所有水库的“清四乱”任务。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内河湖“清四乱”工作负总责,松嫩两江围堤专项整治责任主体为沿江各市(地)政府。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四要”原则开展。要保证标准不降低,对非法围垦河道、围湖造田、违法建筑、违法筑塘、废弃物、垃圾堆、砂堆、煤矸石堆等“四乱”进行拆除、铲平、清净,砂坑、土坑要填平,恢复河道自然生态。要按台账实行挂牌督办,按河湖、按区域对问题分类设台账,采取对账销号,重点问题挂牌督办。要集中攻坚老大难问题,针对松花江、嫩江、呼兰河等河流围堤多、面积大、情况复杂等问题,集中研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要落实作战推进措施,省水利厅成立“清四乱”作战指挥部,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调度推进会议,按完成进度排名通报,派出督导组对滞后市县包片督导。各市县要相应成立作战指挥部,采取超常规措施,按阶段推进。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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