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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部门工作“标准”来啦 推诿拖延失职渎职要追责
2019-05-22 10:30:44 来源:生活报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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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5月22日讯 政府工作有了新标准,今后公务员要严格执行。5月21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则》要求,省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省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上发布。对重大突发和敏感事件,各地、各部门要客观、及时上报和发布相关信息,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更新。

  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畅通社情民意收集渠道,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等专项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防止权力滥用。重视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省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带头讲诚信,依法理旧账,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