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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讨债过程中多次敲诈勒索、非法拘禁 哈尔滨市一恶势力团伙覆灭
2019-06-22 10:02:05 来源:东北网  作者:佘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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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6月22日讯(记者 佘雨桐)2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延寿县人民法院对车延峰等10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宣判。

  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车延峰、车延程以车延峰注册的寄卖行、车延程未经工商登记的洗车行为依托,以个人名义向外高利放贷。在讨债过程中,纠集鞠宪东、潘金城、王金龙(在逃)等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赌博、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车延峰、车延程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4年初,被害人王某某向车延峰高利借贷17万元,约定每1万元每日利息120元。到期后王某某未能还款。车延峰与车延程指使鞠宪东、王子恒等人将王某某带到洗车行和洗浴大厅,限制王某某人身自由72小时以上。其间,车延峰用镐把对被害人王某某进行殴打,鞠宪东、王子恒对王某某拳打脚踢。王某某的朋友帮助王某某偿还了17万元本金。2014年1月27日,车延峰又逼迫王某某将自用的一台铲车、三台翻斗车以8万元价格抵押给他人,被车延程非法获得。

  2014年春,被害人李某某在车延峰处高利借款60万元,借款30天,约定每1万元每日利息100元,每10天偿还一次利息。因李某某未全部偿还本息,2014年4月27日,车延峰、车延程等人把李某某拘禁到旅店内4天,对李某某实施殴打、辱骂行为。李某某的哥哥和女朋友共筹款285000元,将剩余高利贷款全部偿还后,李某某离开旅店。经法院审理,车延峰、车延程实施非法拘禁3起,王子恒实施非法拘禁2起,鞠宪东、潘金城实施非法拘禁1起。

  2014年8月29日,车延峰替张帅向被害人宋某某讨要高利贷债务过程中,张帅指使车延峰殴打韩某某。车延峰纠集李龙和、任青龙、车延林等人在路边对韩某某进行殴打,致韩某某胸部轻伤二级。

  2014年至2015年期间,车延程在其租住的洗车行设立一张赌桌,车延程负责提供赌博工具和食品,以“十三支”“拖拉机”“三十二扇”等方式聚众赌博,经营约半年时间。在聚众赌博期间,车延程负责抽红,向参赌人员王某某等4人发放高利贷,提供赌资,李龙和协助管理抽红,许永刚、孙乐乐协助车延程组织赌局、积极配合参与赌博。车延程非法获利共3万元。

  2012年12月13日,在富锦市西平社区46组第二中学大门口,因王大震与被害人申某某的矛盾,鞠宪东、王大震、李晓东持械聚众斗殴,鞠宪东将申某某砍成重伤,七级伤残。

  延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车延峰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其余9名被告人九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责令车延峰退赔被害人王某某6万元并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姜继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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