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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条例(草案)》来啦 哈新区建海绵城市推进智慧供热
2019-10-17 09:58:26 来源: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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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生活报10月17日讯 1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听取了《哈尔滨新区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明确,新区的规划范围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包括哈尔滨市松北区、呼兰区、平房区的部分区域,规划面积493平方公里。2020年年末前将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的七街区域由呼兰区划归松北区管辖。新区管理委员会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由哈尔滨市政府代管。新区管委会直接管理松北区全部事务。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区域内,需要以区级政府及其部门名义履行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的,由松北区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使。

  ◎规划和土地利用:严格控制建设密度、容积率等指标,规划小马路、小地块、小绿地、小退界、小转角等小尺度街区,提高单位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行土地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新模式。

  ◎海绵城市:推进海绵型建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区城雨水排放管理制度,科学布局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绿色空间:统筹规划建设绿色廊道和公共绿地,开展植树造林和国土绿化,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9%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6平方米以上。严格保护滨水岸线风貌,实施岸线永久性保护,打造旅游观光黄金岸线和原生态野趣亲水休闲空间。

  ◎绿色发展: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推广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行公共交通优先政策。

  ◎垃圾处理: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先进垃圾处理系统。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设施建设:通过省、市、区共建的方式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固废处理、水电气热供应等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省和哈尔滨市政府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向新区倾斜,逐步疏解江南老城区功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新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地铁、越江隧道、快速公交系统等,统筹从高速公路到城市主次干道、公交车道、轨道交通、慢行交通系统的相互衔接和换乘,解决居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宜居住宅:支持开发建设具备绿地景观、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的高品质、智能化住宅,引进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吸引老城区和其他区域人口入住新区。探索推进智慧供热工作,促进供热提质增效、节能环保、安全供热。

  ◎就近服务:新区范围内的区政府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行使有关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权限。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应当制定并公示办理事项目录、流程、指南,为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人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到新区工作提供就业创业、企业注册、社会保险、落户居留、人才公寓、租购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就医保障等帮助和便利。支持新区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在新区工作或者生活的人员落户新区,无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得限制公民在新区落户。

责任编辑:张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