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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个人信用积分工作启动
2019-12-13 08:51:00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曲香泓 杜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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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2月13日讯 近日,《绥芬河市开展个人诚信积分管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绥芬河市个人信用积分建设工作开始启动。方案明确:信用优良者将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公交出行等领域,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

  据悉,绥芬河市开展个人诚信积分管理试点建设工作的时间是今年11月至明年11月。绥芬河市城区常住人口中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人口,为个人信用积分的评价对象。个人信用采用千分制,默认自然人得分为960分。自然人基本信息不得分,自然人优良信息作为加分项在960分基础上进行加分,包括获得劳动模范、道德模范等荣誉信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社会公德信息,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等职业道德信息,长期赡养年老体弱家庭成员等家庭美德信息,爱护公共财产等个人品德信息,都将作为个人良好信息进行加分。自然人不良信息作为减分项在960分基础上进行减分,包括个人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家庭暴力、考试作弊、党纪政纪处分、网络诈骗、交通违法违规等行为,将作为个人不良信息进行减分。最后综合得出个人信用积分。在个人信用积分基础上,确定A、B、C、D四类信用等级和AAA、AA、A、B、C、D六个等次。

  根据方案,下一步绥芬河市将实施《绥芬河市个人信用奖惩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措施,推进全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个人诚信意识和素质,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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