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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推行“四提醒”“三提示”工作法
2019-12-25 09:17:32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徐晓海 崔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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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12月25日讯 鹤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出入境管理服务,在日常工作中推行“四提醒”、“三提示”工作法,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感受到贴心和温暖。

  “四提醒”即咨询服务提醒、窗口受理提醒、收费窗口提醒和取证窗口提醒。咨询服务提醒是在办事过程中,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台工作人员指引办证群众填表,提醒办证群众是否办理签注,并讲明签注的作用和有效期限,避免由于“持证未签”而造成无法顺利出行的现象发生;窗口受理提醒是申请人在窗口办理通行证的过程中,民警提醒申请人近期出境赴港澳台旅游需同时办理签注申请;收费窗口提醒是在缴费过程中,工作人员会再次提醒是否需要签注,防止申请人漏签忘签;取证窗口提醒是在持票据取证的最后环节,民警对持裸证的群众再次提醒是否办理签注,以免影响群众出境,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三提示”即指纹采集提示、手写签名提示和取证日期提示。对于那些指纹不好的申请人,主动提醒他们要记住自己所采的是哪一个手指,以便顺利通关;由于很多申请人签名过于随意,反复修改必然会延长办证时间,并影响正常制证。为此,受理民警主动指导申请人填写护照手写签名,减少办事群众等待时间;取证日期提示是窗口民警主动告知申请人取证日期,并在制证完毕后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发送短信,当申请人接到第二条短信后即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证件。

  自今年推行“四提醒”、“三提示”精细工作法以来,保证了申请人的顺利出行,赢得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