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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20-01-02 09:40:25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邹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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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日讯 为规范我市城镇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服务管理,维护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运行安全,近日,《齐齐哈尔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适用范围

  慢性病是指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并经市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疾病(不含靶向药物)。本办法适用于齐齐哈尔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病种据了解,本次方案,使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别增加至21种和15种,明年将继续扩大到27种和22种。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27种慢性病包括: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糖尿病合并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各种恶性肿瘤、脱髓鞘病、帕金森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尿毒症、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骨髓纤维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机械瓣膜)、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强迫性神经症)、白塞病、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高血压(Ⅲ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房颤、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非透析、活动性结核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22种慢性病包括: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各种恶性肿瘤、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糖尿病合并症、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尿毒症、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育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帕金森氏病、精神系统疾病(精神分裂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癫痫性精神障碍、强迫性神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Ⅲ级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房颤、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非透析、活动性结核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各种恶性肿瘤、大血管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大血管搭桥术后(一年内实施手术的)、儿童白血病(14周岁以下)、尿毒症5种慢性病病种适用于特殊程序,可随时向鉴定定点医院申报,其它病种按规定申报时间进行集中申报。2020年具体申报时间待通知。申报时间

  上半年集中申报鉴定合格的参保人员于7月1日起享受慢性病医保待遇,下半年集中申报鉴定合格的参保人员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慢性病医保待遇。随时申报鉴定合格的参保人员,次月后享受慢性病医保待遇。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