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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小微企业及6类企业以工代训 每人每月500元补贴
2020-02-21 14:33:11 来源:东北网  作者:孙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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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1日讯(记者孙英鑫)记者21日从哈尔滨市人社部门获悉,近日,哈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支持中小微企业及生产六类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支持中小微企业及六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用工需求。疫情期间,参保中小微企业和生产口罩、隔离服、防护服、医用酒精、消杀用品和电子测温仪等六类疫情防控急需物资重点生产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皆可享受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

  企业开展培训只要6个件,即: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以工代训审核备案表》、企业资产负债和利润表复印件、《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计划》、《企业以工代训人员名册》、新吸纳职工用工证明或用工派遣单。

  企业申请补贴只要3个件,即:《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请表》、《企业以工代训人员名册》、职工工资发放单。企业与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等方式即可办理;参保中小微企业登录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注册www.renshenet.org.cn/sionline/loginControler,即可实现培训网上管理;省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六类企业不需网上注册,可直接向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

  支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支持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培训主体即可依托国家推荐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或培训资源,也可利用第三方培训平台、自有网站等,搭建线上培训课堂。可采取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方式,开展线上理论培训和适合线上居家练习实操培训。在线培训平台要具备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等功能,保证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培训主体开展线上培训前,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实名制管理系统注册,录入相关信息,建立培训基础台账,同时将编制的培训计划等,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等方式上传区、县(市)人社部门即可开展培训。对于线上不能满足的培训课程,待疫情防控结束后一年内组织线下集中培训,通过线下完成余下的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经考核并获得证书和人社部门核准,即可给予培训补贴。

责任编辑: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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