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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银行业协会:疫情期间防范金融诈骗
2020-02-26 19:35:12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姜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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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6日讯(记者 姜姗姗) 26日,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以疫情为名实施诈骗、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给广大金融消费者提出建议。

  疫情期间不法分子的主要诈骗手段如冒充平台客服,谎称受疫情影响,航班、车次取消、网购物品断货、旅行合同取消等;以售卖防护物资为幌子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其家人、朋友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隔离、在医院救治,要求消费者进行转账汇款,骗取消费者账户资金;谎称疫情期间需经过体检才能乘坐交通工具,或以办理“健康证”为名骗取消费者钱财,实施诈骗;冒充慈善机构、民政部门、医院、医生、爱心人士等群体向消费者发送“献爱心”的虚假募捐信息,利用消费者的同情心诱骗消费者转账。

  黑龙江省银行业协会建议,在进行日常金融消费活动,如付款、汇款、转账等行为时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新冠疫情实施诈骗。

  不轻信所谓的“民政部门”“医院”“慈善机构”“客服”等人员所提供的任何信息,若有购买防疫物品、捐款等需求时应通过官方平台和正规渠道进行。

  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存款单等重要证件、凭证及相关信息,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

  若遇到航班、车次取消,网购物品断货,旅行合同取消等事项,应拨打航空公司、铁路部门、购物平台及旅行社的官方电话进行核实,不直接拨打短信中的电话号码、不点击短信中的不明链接、不扫描他人提供的不明二维码。

  在转账汇款时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及账号、账户名称等关键信息,不向身份不明的第三人转账。若经核实后,确有需要转账汇款,请务必保管好转账凭证,及时跟进款项进度。

  若遭遇电信诈骗或发现电信诈骗线索,以及遭遇恐吓、威胁等不法侵害,应当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确保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张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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