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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营商局制定出台新政策:10项举措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06 10:05:08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广民 闫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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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3月5日讯 5日,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制定出台10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

  建立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企业复工复产清单目录。各级营商环境局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企业复工复产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加快推动政务数据信息共享。

  政务服务大厅开设复工复产专窗。落靠网上办、预约办、马上办、特事特办等具体工作举措,设立企业复工复产专区,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实施统一受理申请,一次性收取材料,限时办结,原则上要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建立政务服务窗口首席服务员会商联办工作机制,组织复工复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成立工作专班,为服务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开设“绿色通道”。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设“复工复产”专栏。在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事”APP上开通线上“企业复工复产”专栏,帮助企业及时获取、享受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开通企业开工复工服务热线。各级营商环境局以12346投诉举报监督热线为基础,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实施超常规政务服务举措。各级营商环境局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理流程,全面实行涉及复工复产企业“一件事一次办好”,让企业“最多跑一次”或者“一次不用跑”。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现场踏查,对确需提交纸质材料的可以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原件。推动各部门采取豁免审批、顺延许可有效期、审批信用承诺和帮办代办等措施,支持企业迅速复工复产。

  强化投资项目专班服务保障。各级营商环境局要发挥投资项目服务保障的“协调员”“信息员”“代办员”“监督员”作用,健全完善复工复产企业政务服务保障专班,对复工复产企业实行靶向服务。

  大力推行审批信用承诺制。积极推动“承诺即开工”和审批信用承诺制,复工复产企业书面承诺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加强复工复产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待疫情结束后补齐相关材料。

  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开工复工服务保障的监督力度,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投诉挂牌督办、加快核实,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人和事,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加大清赖整治力度。各级营商环境局要全面梳理现有清赖台账,以涉及开工复工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疫情期间新增拖欠账款行为为重点,分类形成解决方案,强化督办落实,列明清单台账。

  加强工作成效宣传推广。各级营商环境局要注重收集本地支持企业开工复工服务保障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固化疫情防控特定环境下探索形成的改革创新成果,积极复制推广,不断提升全省政务服务质效。

责任编辑: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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