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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骑“小蓝车”要注意 哈市交警发布出行提示
2020-05-07 20:30: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姜文鑫 陈南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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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7日讯(姜文鑫 记者 陈南竹)近日,冰城市民出行时选择共享单车的方式日益增多,共享单车极大方便了广大市民的出行。而其中个别市民在使用过程出现的逆向行驶、斜穿道路、闯红灯等不和谐因素,却破坏了城市的交通秩序,也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对此,哈市交警部门在保障广大市民尽享出行便利的同时,还通过采取粘贴、发放提示贴等多种暖心举措,有效规范共享单车出行秩序,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共享单车等非机动车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自身安全。

粘贴出行提示

  7日上午,哈市交警道里大队组织数名警力在中央大街、友谊路、尚志大街等地点开展宣传活动。交警部门将印有“道里大队温馨提示,请您遵章骑行、按线停止、各行其路、按灯行车”的贴纸发送给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同时,粘贴在共享单车的明显之处,用以提醒市民安全行车、文明出行,一上午共粘贴和发放贴纸千余张。据道里大队大队长董琳介绍,近日,因共享单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有所增多,绝对大多数的原因为共享单车使用者发生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良好的交通秩序,也埋下了诸多的事故隐患。希望大家能够文明出行,在共享绿色出行的同时,共享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部门表示,非机动车是城市交通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出行效率、缓解交通压力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尤其是共享单车哈市登陆以来,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但不文明的骑行方式存在一定的交通隐患,每一个使用者都应做到自律、守法出行,共建、共享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非机动车出行提示:

  1、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2、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4、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5、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6、不得酒后驾驶;

  7、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8、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9、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10、不得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高架桥或者地道桥骑行;

  11、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遇有非机动车道设置在人行道位置上的,按交通标志引导在人行道上安全骑行。

  12、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坚决杜绝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盲道、公交站台乘客等候区等区域。

责任编辑: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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