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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将接受社会化管理服务
2020-09-07 06:57:5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韩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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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9月7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近日《哈尔滨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发布,这标志着哈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人员移交居住地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社区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根据《办法》,企业按照程序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手续,其中,人员移交,在本市行政区划内居住的退休人员移交其居住地街道和社区退管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服务。档案移交,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其居住地所在区县(市)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移交前已死亡的退休人员档案由企业保管。组织关系移交,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其居住地社区党组织。

  对于新退休人员,《办法》规定,人员到社区报到。由国有企业通知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一个月,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居住地房证(租房证明、购房合同)到居住地街道和社区退管服务机构采集基本信息,领取《信息采集确认回执》交予企业。企业完成参保人员退休审批手续后,将《信息采集确认回执》交予退休人员居住地所在区县(市)退管服务机构,将新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

  根据《办法》,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街道和社区退管服务机构为移交的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会化管理服务。包括提供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提供养老金调整、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咨询和待遇查询服务;提供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提供医疗保险方面服务。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