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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连续五天日均气温低于5℃ 目前未达提前开栓标准
2020-10-14 10:11:36 来源:生活报  作者: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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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10月14日讯 “太冷了,在屋里得穿厚衣服了,政府能不能考虑提前供暖?”“我家晚上得用电暖气了,希望能够提前供暖。”最近几天,哈尔滨的气温持续走低,市民们热盼提前供暖,但是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的规定,供热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供暖呢?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13日,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供热主管部门及多家供热单位。

  国庆节过后,哈尔滨市的气温逐渐降低,尤其到了晚上,室温确实有点冷。日前,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沙曼一街区的市民孙先生给生活报、龙头新闻供热直通车专栏打来热线电话称,他是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这段时间哈尔滨的气温比较冷,白天在阳光的照射下,室内温度还算暖和,每到傍晚,室温就开始走低,“我年龄大了,晚上屋子冷,很影响休息,希望政府能够考虑提前供热。”家住道里区西雅图水岸小区的董女士给供热直通车打来热线电话说,她的儿子刚刚一周岁,为了避免孩子冻感冒,每天晚上都使用空调取暖,希望供热单位工作方式人性化一些,提前供热,给居民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针对众多市民关心的问题,13日,生活报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供热主管部门及多家供热单位,据他们介绍,根据《哈尔滨城市供热办法》规定,供热的起止时间为当年10月20日至次年4月20日,如遇到气温骤变可以提前供暖。但是,气温骤变是什么标准呢?据介绍,以气象部门预报的气温为准,如果连续五天且日平均气温低于5℃,由供热主管部门向哈尔滨市政府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才可以开栓供热。目前,哈尔滨连续五天日平均气温并没有达到这个标准,所以不能提前供热。

  多家供热单位表示,20日是法定开栓日期,开栓之日便是达标之时。

责任编辑: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