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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划定停车位!黑龙江打造绿色社区
2020-12-12 16:04:5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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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12月12日讯 今后省内无论新旧住宅小区均配套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将划定停车位……1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了改善城市社区居住环境、提升社区居民绿色生活意识,我省出台了《黑龙江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以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维护、生活垃圾分类、物业服务优化等社区建设管理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据悉,我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市社区为创建对象,即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空间区域。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2020年底前,我省各市(地)试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到2021年底,全面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到2022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力争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方案》规定,鼓励设计师、工程师走进社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鼓励社区业主中从事工程建设的专业人士进入业主委员会中充分发挥其专业指导作用,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同时,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改造提升社区供热、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并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消除小区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结合社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针对打造小区宜居环境问题。

  按照《方案》,绿色社区建设要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

  在发布的黑龙江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及评估内容(试行)中规定,小区开展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对具备条件的已建成小区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有改造计划和改造方案,小区地面、通道、出入口实施无障碍改造;小区地面、楼梯做防滑处理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到规定标准。此外,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科学合理设置路内临时停车位,优化社区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规整(入地),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同时,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方案》还提出新建商品住宅小区、2019、2020年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全部纳入绿色社区创建行动试点。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