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务
搜 索
黑龙江省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2021-07-18 19:53:59 来源:黑龙江政务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受上游降雨和来水影响,7月18日18时,诺敏河古城子站流量6140立方米每秒,已超过20年一遇洪水标准,7月18日8时,尼尔基水库6小时入库流量达到4110立方米每秒,嫩江发生2号洪水。根据预测,嫩江干流江桥、大赉站将于7月下旬开始超警,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1年7月18日18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和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