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黑龙江综合
搜 索
木兰县发布第4号公告:全部关停!暂停营运!非必要不离县!
2021-09-26 12:29:21 来源:东北网-极光新闻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极光新闻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障基本民生用品的超市、药店、粮油店、菜店等以外的经营性场所全部关停。

  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聚餐、不聚会,严禁人员聚集。

  三、公交、出租、长途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暂停营运,全县居民非必要不离县,违反规定擅自离县造成疫情输出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对木兰县木兰镇实行交通管制,非必要不出行,京抚路木兰镇过境段禁止车辆停靠载客离境。

  五、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对木兰镇香江水岸小区按封控区管理,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木兰镇其他小区居民每2天每户外出1人采购生活必需品,小区内禁止聚集。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等因工作需要凭有效证件(证明)扫码出入。木兰镇村屯及其他乡镇村屯按管控区管理,村屯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服务站,严格执行防疫规定。

  六、阳性感染者所在单元居民实行集中隔离,所在小区居民实行居家隔离。如违反防疫规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与阳性感染者有相同轨迹的人员要向社区申报,主动居家隔离。广大居民要有序配合全民核酸检测,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一律调为黄码。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张广义

【专题】疫情防控 万众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