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8日讯(记者 张隽珊)为应对寒流导致的气温骤降,确保城市居民室温稳定,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城区2021—2022年度采暖期提前供热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城区2021—2022年度采暖期于10月16日供热(提前4天)。各供热单位要按照供热期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供热服务水平,确保居民室温达标;控制二次网回水温度,确保二次网回水温度25℃以上。
通知指出,加强供热监管工作,各区政府要监管供热企业全面落实提前供热有关要求,组织街道办事处对供热企业开展检查,并对供热企业提前供热事实进行认定,为兑现激励补贴提供依据。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核定的标准对供热企业给予一定激励补贴。
责任编辑: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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