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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监督“探头” 提升治理效能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2022-01-12 07:19:4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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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1月12日讯 “厅党组尚未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部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要强化对厅直属事业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监督检查……”日前,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会同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与省人社厅党组举行三方专题会商,纪检监察组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该厅党组反馈意见建议。省人社厅党组对问题全部认领,逐一对照查摆,并提出整改措施。

  这是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坚强履职、提升监督效能的一个缩影。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断细化实化对派驻(出)机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推动派驻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数据显示,去年省直各派驻(出)机构及所属单位共立案2481件,同比增长40.3%;处置问题线索7053件,同比增长54.5%;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327人次,同比增长96.6%。

  固化成果

  “室组地”联合办案成常态

  去年7月13日,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北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史中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史中华案的顺利查办,得益于‘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起案件是由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与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伊春市监委联合查办的,是省纪委监委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的又一次生动实践。

  案件办理过程中,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突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案件协商,为案件查办提供有力指导。纪检监察组在对史中华进行纪律审查的同时,充分发挥驻在其中、熟悉情况的优势,利用了解掌握其关系网、背景信息等情况,调取相关凭证、涉案资料快速高效,为查办案件提供基础信息及综合服务保障。伊春市监委负责监察调查,充分发挥地方监委办案经验丰富、办案力量强等优势,在案件突破上精准有力,迅速查清基本事实。

  “攥指成拳、同向发力,‘室组地’三方既按各自职责承担任务,又扬长补短,贯通审查调查力量、凝聚办案合力,‘1+1+1>3’的组织优势、系统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腐败的效能。”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梁智君表示。

  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审查调查统一实施、以案治本统一深化,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相继查办了光大实业、光大证券系列腐败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原副专员井东文案、国中康健集团有限公司原三级顾问褚艳芳案、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文宁案,等等。

  在积极承接中央纪委相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案件的同时,省纪委监委全力推动省、市、县三级“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并将此作为推动派驻改革精细化的一项重要课题。

  去年7月,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科级干部侯某霏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得益于“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这起案件从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到高质量办结移送检察机关,仅用时38天。

  为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落实“四项监督”深度融合、规范加强“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去年10月,省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出台《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办法(试行)》。

  “‘室组地’联合办案在我省已经成为常态,形成了很多探索性、创新性做法,我们将实践经验总结提炼,及时固化成果,形成规范性制度,明确三方职责分工、工作衔接,促进全省纪检监察工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省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李英丽说。

  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还不断建立健全重要情况报告、定期会商、线索联合排查等机制,督促联系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室要与派驻机构一道健全“室组”联动监督,修订完善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案件)办理、反馈和督办工作办法》《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工作规定》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省直派驻机构和机关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对派驻机构履职进行全流程规范,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派驻监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探索路径

  持续推进监督“全覆盖”

  “这两笔报销票据上的车型和咱们协会备案的车型对不上,是单位的车吗?”去年5月,作为省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到省建筑业协会开展监督检查,在查阅有关财务账目过程中,发现该协会存在为私家车报销费用问题。

  经查,该协会财务人员于某对财务报销制度把关不严,违规为他人核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维修、保养费用,于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这一案件的成功查办,也标志着省纪委监委对省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公职人员监察监督实现全覆盖,并落地见效。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是联系政府、企业、市场的桥梁纽带。按照中央推动协会商会改革要求,我省列入脱钩计划的682家省属行业协会已全部完成脱钩工作。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通过摸底调研,梳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中从事公权的人员有5000多人。

  针对这一特殊领域的监管空白,省纪委监委扎实推进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全覆盖。去年4月,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明确党的组织关系在省直机关工委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中党员违纪问题,省属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评标组织中依法履行公职的评标人员,以及没有公职身份但依法履行公职的省党代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职务违法问题,由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监察职能。

  行业协会财务管理混乱、公用资金被无偿占用、“一把手”缺少监督制约、钱权交易频发……近年来,随着放管服力度加大,行业协会职能也不断扩大,少数行业协会由于监管不到位,乱收费、乱摊派、乱强制等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评审组织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去年10月中旬开始,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该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了一批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贪占挪用协会资产案件,推动该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督促行业协会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建章立制、规范健康发展。

  “对行业协会这一特殊领域进行监督监察是一项新课题,我们将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紧盯该领域中的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履行好监督执纪执法职能,写好长效监督‘大文章’。”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于振武表示。

  随着派驻改革的深入,省纪委监委紧密结合我省地域特点和省情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和工作关系,作出了大量实践:省纪委监委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并出台实施办法,完善符合垂直管理体制的监督机制,13个市(地)全部改革到位;指导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规范机构设置、机构名称、组长任职、办公模式、编制使用,人员配备率保持在85%以上;指导省监狱管理局成立机关纪委;在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一项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取得阶段性成果。

  严考严评

  向履职不力者“亮红牌”

  去年3月,按照《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省纪委监委首次启动了对省级派驻机构和省管企业、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年度工作考核。

  为压紧压实考核责任,省纪委监委建立了由考核领导小组领导、考核办牵头抓总,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分领域组织实施的一体化考核机制,确立了督促(协助)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审查调查、问责处置和自身建设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内容,通过自查自评、总结述职、了解核实、集体研判等环节开展全方位考核。

  据介绍,省纪委监委共派出18个考核组,个别谈话1404人,查阅资料13934份,对39家派驻纪检监察组、9家省管企业及23家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实现了考核全覆盖,并同步了解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同时,将派驻机构考核与全省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同步推进,考核情况相互印证、相互支撑。

  “我们考虑到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派驻监督特点,采取‘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加减分’方式,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40项(国企高校41项),全部量化计分,最终确定优秀等次15家、良好等次48家、一般等次5家、较差等次3家。”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佳丹说。

  考核是手段,关键是结果运用。省纪委监委对考核优秀等次的予以表扬,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晋优的重要依据,对一般等次的由分管负责同志提醒谈话,对较差等次的由分管负责同志约谈。

  “考核发现,你组日常监督开展不到位,廉洁文化教育、案件通报、回访教育均未开展,你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履职不力……”不久前,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多名“年考”排在末位的派驻机构负责人,“面对面”反馈问题,一针见血、辣味十足。

  截至目前,省纪委监委共谈话提醒、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8人次,对较差等次派驻机构4名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在考核指挥棒的引领下,派驻考核先行、结果反馈跟进、推动整改落实的闭环链条逐渐形成。省纪委监委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系指导市县派驻机构改革制度,明确市县派驻改革重点、列出具体清单,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发挥派驻机构的“探头”优势和作用,做实做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关键一环。去年9月,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省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措施清单》,明确细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与职责任务。

  据介绍,省纪委监委40家派驻(出)机构与101家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就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专项会商,驻省国资委、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信社等纪检监察组督促监督部门党组(党委)制定配套制度,明晰监督责任,健全监督机制。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坚守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坚守‘上对下’监督角色定位,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同题共答,不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李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