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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清明节!黑龙江多地发通告
2022-03-25 07:09:06 来源:东北网-极光新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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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近日,黑龙江多地发布关于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齐齐哈尔·

  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扫)管理的通告

  随着清明节的日益临近,群众祭祀(扫)逐步进入高峰。鉴于当前疫情严峻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就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管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之外,暂停现场祭祀(扫)活动;市域内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社区共祭等群体性活动。正常治丧时,出殡车辆不超过3台、治丧人数不超过10人,安葬(或寄存)骨灰人数不超过5人。办理业务控制在3人以内,严格执行“扫双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二、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公益共祭”活动,为逝者清扫墓位(骨灰格位)、代献鲜花(黄丝带)。同时,可根据群众需求提供“代客祭扫”服务,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由各机构自行对外公布。

  三、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清明节祭祀(扫)要求,不到殡仪馆、公墓、骨灰楼(堂)、纪念塔、散坟集中安葬区等场所进行祭祀(扫)活动,不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公园、景区、林(草)地等露天场所抛撒、焚烧祭祀用品。提倡采取居家祭奠、网络祭祀、书写祭文、栽种纪念树、踏青遥祭等非现场祭祀方式缅怀先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4月6日结束,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佳木斯·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爆发势头仍在持续,形势愈发严峻。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从严从紧要求,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因祭祀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经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3月24日至4月5日佳木斯市“应急管控期”期间,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清明节前,各殡葬服务机构可结合实际组织集体共祭活动,代替因疫情不能现场祭扫的群众寄托哀思。

  二、积极倡导丧事简办。严格落实“参与安葬活动不超过10人、3台车,办理业务不超过2人”要求,严禁在殡葬服务机构门前聚集,禁止组织宗族性聚集祭祀活动,不得组织聚餐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三、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推行文明祭扫新风,摒弃丧葬祭扫陋习。按照《佳木斯市文明祭祀条例》规定,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风景区、林区、草原等市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焚烧祭祀。提倡以网络祭扫、环保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悼念逝者、寄托哀思,或通过预约方式委托殡葬服务机构提供代祭代扫服务,以简约、文明、健康的方式,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的新风尚。

  四、倡导暂缓返乡祭扫。倡导在外亲友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请广大群众积极劝导外地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回乡祭祖探亲,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五、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不得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祭祀活动,带头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以实际行动弘扬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附: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热线及网络祭祀平台

  佳木斯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3日

  佳木斯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热线

  ·鸡西市·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爆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3月22日至4月10日期间,全市所有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殡葬服务场所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暂停现场祭扫服务。

  二、积极倡导丧事简办。严格落实“参与安葬活动不超过10人、3台车,办理业务不超过2人”要求,严禁在殡葬服务机构门前聚集,禁止组织宗族性聚集祭祀活动,不得组织聚餐等群众性聚集活动。

  三、坚决摒弃殡葬陋习。禁止制造、运输、销售冥纸冥币、纸人纸马等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区、公园、风景区、耕地、林地、草原等地开展焚烧冥纸冥币等祭扫活动。

  四、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推行文明祭扫新风,摒弃丧葬祭扫陋习,以网络祭扫、环保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悼念逝者、寄托哀思,或通过预约方式委托殡葬服务机构提供代祭代扫服务(代献鲜花,擦拭墓碑、骨灰寄存格位),以简约、文明、健康的方式,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的新风尚。广大市民可通过“鸡西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网站(//www.jxsbzglc.org.cn)、“密山殡仪馆”、“虎林市殡仪馆”、“鸡东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网上祭扫等活动。

  五、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不得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祭祀活动,带头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以实际行动弘扬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

  六、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政策,积极劝导外地人员暂缓回乡祭祖探亲。任何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

  鸡西市民政局

  2022年3月22日

  ·双鸭山·

  关于清明节暂停祭扫的通告

  〔2022〕第10号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避免人群聚集,减少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墓地、骨灰堂)除正常治丧和骨灰安葬外,从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暂停现场群众祭扫活动。

  二、严禁在城乡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林区、景区等场所抛撒、焚烧殡葬迷信用品、祭祀用品。

  三、倡导群众以家庭追思、代为祭扫、网上祭扫(云祭)等非现场祭扫方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寄托哀思。

  四、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一次代祭、擦拭一次墓碑、代献一束鲜花活动,为群众代行祭祀之礼。

  五、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动和监督身边人员共同遵守,文明祭祀。

  各殡葬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双鸭山市殡仪馆:0469-4210341

  宝清县殡仪馆:0469-5433844

  集贤县殡仪馆:0469-4667331

  友谊县殡仪馆:18804691010

  饶河县殡仪馆:13199205789

  关注网络祭祀平台、云祭祀:

  双鸭山市:双鸭山市殡仪馆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宝清县://43.227.64.10/(宝清殡葬管理网)

  集贤县:集贤县七星墓园(微信公众号)

  友谊县:友谊县殡仪馆清明节网络祭扫平台

  饶河县:饶河县清明节文明祭祀小程序

  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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