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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运输部门保障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形态劳动者权益
2022-08-26 17:58:3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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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东北网8月26日讯 (记者 杨帆)记者从26日省总工会举办的黑龙江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快递员、货车司机、网约车驾驶员、外卖送餐员等均属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多措并举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

  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122号)的有关要求,参照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由我厅牵头,经13家厅局协商一致后,省政府批复,建立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省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规范新业态企业行为

  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方面,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交运明电[2021]223号),促进全省网约车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省交通运输厅制定《黑龙江省推进网约车合规化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过自检自查,专项检查,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对全省所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许可事项、公司架构、平台运营、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的一致合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平台公司服务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详实的核查和清理。共查处不合规车辆563台、不合格人员11人。

  在网络货运方面,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务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支持网络货运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交规〔2021〕14号),明确规范发展我省网络货运平台经济,大力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发展,扩大新业态岗位供给,促进新业态群体就业。同时,要求严格规范网络货运企业发票管理,充分利用数据等科技监管手段,保证发票信息与交易、物流、资金等信息一致。

  维护交通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

  今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总工会等8家单位,印发《转发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黑交发〔2022〕90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地加强部门沟通,优化公共服务,切实保障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公平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职业伤害、劳动安全等权益。同时,我厅主动与省总工会对接,积极推进交通新业态从业人员加入工会工作,共提供46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5户网络货运企业平台、用工、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情况。

责任编辑: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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