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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持续发力严惩诬告陷害行为
2023-11-20 07:35:23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大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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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光新闻

  黑龙江日报11月20日讯 全省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以来,佳木斯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闻令而动,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沟通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基础牢固、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严惩诬告陷害行为。

  截至目前,该市公安机关共对30件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受(立)案,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2人,移送审查起诉4人,1人已判决。纪检监察机关党纪立案3人、处分3人。

  压实多方责任抓关键

  佳木斯市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思路,统筹推动专项治理各责任部门起底梳理问题线索,共同研判分析、精准处置,同时,制定工作推进情况日更新、周督办、月报告制度,保证线索处置的时效性,扎实推进专项治理。

  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发挥“班子成员+监督检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级督导作用,下发工作提示6期、通报通知2期,在线索挖掘、研判处置、澄清正名等方面提供深入指导。将2个县区确定为重点突破引领示范区,推动以点带面。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活动,对推进缓慢的,由班子成员直接约谈纪委书记,同时,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部署的“回头看”整改工作,保证问题及时解决,形成分层负责、标本兼治的工作局面,促进市县两级专项治理工作一体推进。

  建立协作机制聚合力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佳木斯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设专人与公安机关对接,强化问题线索移送时效性。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建立与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会商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与公检法机关联合召开会商会议80余次。”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近日,桦川县纪委监委在梳理重复举报件过程中发现,举报人安某某从2021年12月至2023年3月,多次向省纪委监委、市县行政部门举报桦川县四马架镇党委原书记宋某某贪污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经调查后,向其反馈所反映问题不属实,但安某某仍继续实施举报行为。

  桦川县纪委监委针对该问题线索的疑点问题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共同分析研判,认为安某某行为涉嫌诬告陷害。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通过实地走访、与相关证人谈话、调取大量书证等,证实安某某因对其未被聘为网格员、女婿未能入党不满,故意捏造事实对宋某某进行诬告陷害。

  调查结束后,桦川县纪委监委立即为宋某某澄清正名,为其消除不良影响。2023年5月,安某某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通过集中优势力量,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线索研判、分析、处置,以“零容忍”态度深挖彻查,形成了严惩诬告陷害行为的高压态势。

  宣传营造氛围强后劲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佳木斯市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持续畅通举报渠道,发挥线上线下宣传途径,利用全市出租车电子屏滚动播放举报方式,在乡镇、街道、社区展出宣传板、张贴宣传画,不断营造声势,推动专项治理宣传引导入脑入心。

  10月中旬,佳木斯市、县、乡三级联动开展信访举报主题宣传周活动。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信访、农业农村、司法等部门,邀请律师一起,深入社区、村屯,设置咨询台,为群众答疑解惑;布设宣传展示区,向群众发放宣传卡片和宣传单,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举报办理原则和程序、如何书写举报信等内容,让群众明白“向谁举报、如何举报”,依规依法反映问题。活动中,选取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向群众讲清楚诬告陷害行为的界定、诬告陷害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减少贴牌举报、诬告陷害,切实维护规范、和谐、有序的信访举报秩序。

  同时,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经核实符合澄清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开展澄清正名。截至目前,已为91名党员干部、2家单位澄清正名,持续释放匡扶正气、激励担当的强烈信号。

  佳木斯市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加大问题线索排查、研判、处置力度,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横向纵向沟通衔接,推动全市专项治理工作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努力营造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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