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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中小学4年后校校都有心理教师
2005-09-17 13:38: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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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17日电 为提高全省教师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以适应素质教育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省教育厅在15日召开的全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出台文件,要求对我省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到2009年7月前,校校都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据介绍,从2006年7月至2009年7月,全省各市(地、企)、县(区)中小学校,镇(乡)中心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隶属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范畴的教师将全部培训完毕。培训合格者将统一颁发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针对班主任和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城市和县区轮训率要达到60%,乡镇和农村轮训率要达到50%。

  按要求,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配备,应根据在校学生总数,按比例设置。500人以下的学校,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00 1000人的学校,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教师数名;1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配备两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教师数名;学生总数超过3000人的学校,每个年级要设立一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兼职教师数名。到2009年7月前,全省各市(地、企)、各县(区)中小学校必须分别有2名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培训者;各市(地、企)、县(区)中小学校必须有1名以上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有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09年7月前,各镇(乡)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数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村级小学校至少有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