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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进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开展
2005-09-28 22:45:04 来源:东北网  作者:印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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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9月28日电(记者 印蕾)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消防规编制试行办法》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到2005年末,黑龙江省将完成31个设市城市的消防专业规划及消防建设规划编制、鉴定和审批,完成46个城关镇和28个重点镇的消防专业规划编制、鉴定和审批。这是记者28日从全省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议指出,发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将直接威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是从根本上提高城镇抵御和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有效降低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措施。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质量,着力清理公共消防设施历史“欠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质量的做好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为推动我省消防事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会议指出,国庆佳节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存储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和物资集中场所、旅游景点、节日期间不停产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坚决防止亡人事故火灾的发生,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国庆节。

  自2004年5月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建设的通知》下发后,黑龙江省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截至目前,全省市、县、镇已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25部,占应完成编制总数的23.8%。

  副省长王东华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