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2日电(记者印蕾) 记者22日从哈尔滨市物价局获悉,哈尔滨市物价局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哈尔滨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预案确定建立价格异常波动监测报告、应急检查、价格异常波动重要岗位值班等制度,以有效控制当前市场出现的价格异常波动,维护经济和社会的稳定。
预案确定建立价格异常波动监测报告制度。价格监测中心将迅速确定价格监测点,定岗定责,实行一日一报和随时报告制度,密切关注价格异常波动品种和整个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原因及影响和发展趋势,了解商品的供求变化情况,发现新的波动苗头及时预警。全市价格主管部门每日将把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情况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对市场突发事件应将立即向上级机关报告。
实施从紧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当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提价项目;当发生严重价格异常波动时,禁止出台新的提价项目。认真落实经省物价局发布实施的价格干预措施,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规定的差价率、利润率,从严控制实行提价申报和提价备案制度。按照省物价局的通知要求,相关商品价格要控制在11月20日的水平上。
建立应急检查制度。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将迅速组织人力投入市场检查。建立市场价格每日巡查制度,通过主动出击,及时解决带有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对媒体报道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即报即查制度。价格异常波动时,检查中对适合行政执法简易程序的,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对适合一般程序的,当场定性,并提出拟予行政处罚种类。处罚时将根据实际情况,不仅要全额没收或退还违法所得,而且要按上限罚款处理,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充分运用暂停相关营业,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提请有关部门对负责人和当事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触犯刑律的价格违法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案件处理日报告制度,及时决定案件的处罚。
建立价格异常波动重要岗位值班制度。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将迅速明确与上下级联系的值班电话和电传,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安排值班。同时对“12358”举报电话、车辆等实行值班制度,保证专人接听举报电话,随时处理违价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将实行待岗制度,24小时内随叫随到。
建立价格异常波动宣传工作制度。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协同宣传部门,建立价格异常波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通过报纸、电视、电台、互联网等手段,及时宣传有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同有关行业联系及时向社会介绍市场供求形势。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提醒会,向价格上涨幅度大的相关行业给予告诫,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价格异常波动期间的价格违法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据悉,哈尔滨市物价局已成立应对价格异常波动领导小组。同时,领导小组还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与工商、质监、财政、发改委、经贸委、农委、食品与药品监督、公安、宣传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维护价格和社会稳定。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职监站、乡镇价格监督站等社会力量,全方位监控城乡市场价格水平。充分发挥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办单位、企业物价员和“双信”单位的管理和示范作用,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和经营者的价格自律,引导和规范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