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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布公告后 市民才可饮用自来水
2005-11-27 10:23:5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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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7日电 哈尔滨市疾控中心主任检验技师崔国权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市民在政府发布公告后市民才可饮用自来水。

  1.问:恢复供水后自来水能够马上饮用吗?

  答:不能。为了水质安全,供水部门会使用大量的消毒剂。同时,由于长时间停水,供水管线及一些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放空,铁质管壁氧化,高价铁溶入水中,可能使自来水出现浑浊、发黄、发红现象。恢复供水后水流冲刷,会使沉积的泥沙、其他杂质等出现在管网末梢。这样的水不宜直接饮用,可用于冲洗卫生间、洗衣物等。

  2.问:刚刚恢复供水后水质会怎么样?

  答:经过长时间的停水后恢复供水,水质会有浑浊、发黄、发红现象,有时能看到一些杂质;由于消毒剂含量较大,往往有较强的刺激气味,这些在供水初期属正常现象。

  3.问:卫生部门对水质进行了哪些检验?

  答:对出厂水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项检测。在全市233个末梢水监测点(居民家中自来水门放出来的水),进行持续监测,以保证饮用水安全。

  4.问: 自来水什么时候才能正常饮用?

  答: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后,市民方可正常饮用。

  5. 问:在使用自来水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使用自来水要先放1-3分钟,待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再使用,自来水应烧开后饮用,不要喝生水。 ”

  6. 问:供水过程中会出现哪些异常现象?

  答:如果自来水出现了非消毒剂的异臭异味,如腥、臭、硫化氢气味等属于异常情况。自来水出现发黑、粉红色等异常的颜色及出现了肉眼可见物也属口于异常现象。

  7. 问: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如何处置?

  答:应立即停止饮用,报告当地卫生监督部门。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