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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环保部门公布2005十件大事 水污染防控位居首位
2006-01-06 13:45:00 来源:东北网  作者:杜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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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6日电(记者杜丽华)黑龙江省环保局6日向媒体通报了2005年全省环境保护十件大事,其中吉林石化11.13爆炸引发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黑龙江全力做好污染防控位居首位。

  十件大事分别是:全省环保人员沉着应对吉林石化11.13爆炸引发的松花江水污染突发事件。全省出动水质采样车7000多台次,2300多名技术人员参与工作,对外发布检测数据3600多个,历时40天,总行程达十多万公里,取得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全面性胜利;环境保护指标首次纳入省委《市(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全国第一部石油勘探方面的地方法规《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6月5日起实施;成功处理哈尔滨市“铱—192”放射源丢失事故。通过事故处理进行了科普宣传,使全省放射源走上全过程规范管理轨道;哈尔滨市日处理32.5万吨的太平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9月初开始试运行,市区生活污水二级处理率将达到48%;省辖主要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提高到294天;公布18家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名单,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由国家投资1.46亿元的黑龙江省第一座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进入实质建设阶段;55台环境执法监察专用车全部到位,将装备13个市(地)和23个县的环境监察队伍;《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标准》颁布实施,生态省建设五年启动阶段任务基本完成,转入全面实施阶段。

责任编辑: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