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7日电 2006年黑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于7日开考,据悉,考生如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在三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据了解,此次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职位和专业类B类职位两种,A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A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A 和《申论》三科;B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B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B 两科。每科独立成卷,《公共基础知识》满分8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20分,《申论》满分100分。综合类A类总成绩300分,专业类B类总成绩200分。
具体考试时间为,8时30分至9时30分考公共基础知识;10时30分至12时30分考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4时至16时30分考申论。
据介绍,考生须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身份证对号入座。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涂卡用2B铅笔。考生禁止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计事本、计算机等带有记忆性的、有运算功能的或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