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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听证会代表身份应该向市民公开
2006-01-11 13:31:5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苏中宇 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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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1日电 哈尔滨市的供热价格听证会共选正式代表4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占代表的22%,由于有关部门一直没有向社会公开消费者听证代表名单,市民纷纷质疑:消费者能否真正代表民意?听证会前是否应该公开代表名单?对此,记者采访了法制部门有关人士。

  哈尔滨市法制办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听证代表采取自愿报名产生的本身就具备了一定的狭隘性,报名者只能代表自己,不能代表群众的广泛性。“这样产生的听证代表没有群众基础,这些人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什么责任来约束,一次听证就完事了。”这位工作人员指出,国家《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第五条规定: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外,听证会应当公开。供热价格听证会应该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来实施,“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与会代表身份却不事先公开是否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现在还不好说明,因为现有的条例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是否违背法律也不好来确定。”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供热价格是关系到百姓生活的大事,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来实施,多听取广大群众意见。代表名单会前不公开,听证透明度不高,难免听证会存在着“暗箱操作”、“民主作秀”的嫌疑。“在听证会之前把代表选拔程序和过程与名单公开,听证会才能没有任何神秘感,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和效率的原则。当然,代表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挑选出来的,至于是什么标准、依据,老百姓不清楚。”这位法律界人士指出,价格听证会是为听取消费者等各方面的意见而举行的,代表要是不能代表广大消费者意愿就失去代表的意义。因此,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责任把代表身份公开向公众说清楚,并把过程和结果公开,从而真正保证听证会的公开透明。

责任编辑:焦洋